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五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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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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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立足于   我院事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围绕教学科研中心工作,从教育的实际出发,从师生的需要出发,求实创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学院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适应学院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大局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现实需求,发挥人才优势和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素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学院事业发展宏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任务

 1、继续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观念,使学院的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2、继续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院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院、教师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

 3、继续学习宣传与广大师生员工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相结合,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重点,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大力开展法治江苏合格校区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抓好法制学习宣传制度建设。以自学为主,同时通过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多形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和教师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应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保证教材、学时、师资的落实,保证学法效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橱窗以及学生社团等各种载体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创新宣传方法、机制,丰富内容与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利用专业与人才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培养一支宣法、普法的骨干队伍。

 4、落实法制宣传经费保障。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为准备阶段,制定规划措施,调整充实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007年至2009年为组织实施阶段,按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根据规划,对照标准,对全阶段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全院师生员工必须接受普法教育,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2、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十一五规划,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实行书记负责制,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全院普法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由院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具体组织实施。

 3、在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需要,针对性的选学部分法律法规,讲求实效。

 4、在部署普法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与激励机制,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