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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圈玉洁等五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1-07   访问次数: 347

院学字【20185

关于给予圈玉洁等五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圈玉洁,男,水工16-1班学生

李嘉鑫,男,水工16-1班学生

潘鑫疆,男,水工16-1班学生

王翔,男,水工16-1班学生

杨志,男,水工16-1班学生

20171226日的宿舍检查中,查出圈玉洁等五名同学所在宿舍存有“热得快”一台。“热得快”系违章电器,严重威胁宿舍安全。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圈玉洁等五名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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