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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亚尔木哈买提·阿迪力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1-05   访问次数: 215

院学字【20184

关于给予亚尔木哈买提·阿迪力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亚尔木哈买提·阿迪力,男,市政16-1班学生

亚尔木哈买提·阿迪力同学自本学期开学以来3次被查出宿舍存有烟头、香烟、打火机等违禁物品情况,属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为了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及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亚尔木哈买提·阿迪力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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