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学工工作
关于给予张哲灏、王之博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7-11-30   访问次数: 172

院学字【201790

关于给予张哲灏、王之博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张哲灏,男,水工16-1班学生

王之博,男,水工17-2班学生

张哲灏等二名同学自开学以来造成以下违纪事实:张哲灏累计旷课20个学时;王之博累计旷课19个学时,且王之博同学曾3次被查出存有打火机等违禁物品情况。为了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及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张哲灏等二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Copyright © 1996-2015 jzsbxy.jsjzi.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苏ICP备11021512号-044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88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