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工程学院党总支
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全院及各教研室都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要求,合理安排好各项经费的使用,量入而出,勤俭节约,不得突破经费预算指标。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参观考察活动:
1、全院教职工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不得参加社会上以旅游观光为实质内容的各类会议和培训班。
2、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年会、学术研讨会和学习培训班,必须报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撰写论文者优先参加。
3、承办市级及其以上的学术会议和学习班,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坚持以会养会的原则,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不准发放纪念品。
4、严格控制各种参观考察活动,各教研室、个人和教职工带领学生团体(或单位)外出考察、实习时应勤俭办事,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借机探亲或旅游等。
三、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经费开支。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同志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出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财务处规定执行。
四、严格控制各类接待活动。本院公务接待,必须事先向主管院领导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由就近安排就餐地点,减少陪客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中午因公务接待用餐一律不许喝白酒。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五、加强对办公电话的管理。各办公室要严格控制办公电话的使用,电话费超额部分自行支付。必须使用IP号码拨打长途电话。
六、加强对物资采购项目的管理。物资采购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要尽量节省资金,保质保量,坚决杜绝贪污浪费行为。
七、不得收受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学生家长的及业务单位送给的礼品。实在拒绝不了的,必须上缴学院党务办公室,并登记造册。登记造册的礼品只能上交院纪委或用于公务接待。
八、全院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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