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制度
该考核制度面向系所有分团委,以量化考核的方式对支部学年工作进度进行评定,以推动各支部工作的不断进步。同时,也是为了促进系分团委的评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以增强支部间的竞争力以及班内的凝聚力,特制定本条力。
考核细则
各分团委起评分为60分
该细则分硬项目和软项目,其中硬项目即褒奖惩,软项目分思想政治、学习、支部活动以及社会工作内容,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一、硬项目
(一)通报批评:
受批评支部 -9分/次
受批评个人 -2分/次
(二)警告及以上处分:
受处分支部 -20分/次
受处分个人 -5分/次
(三)通报表扬:
受表扬班级 +9分/次
受表扬个人 +2分/次
注:因同一事件受处分或表扬者,按最高扣分或加分,支部或支部内的个人受处分则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团支部”的资格。
(四)获得荣誉:
参加科技、文艺、体育等竞赛情况,一次竞赛中两项以上获奖情况的,可以累计加分:
1.获国家竞赛加分 +15分
2.获省、市竞赛加分
第一名(或一等奖,最佳奖) +12分
第二名(或二等奖,优秀奖) +10分
第三名(或三等奖) +8分
第四~八名(或鼓励奖) +6分
3.获院级竞赛加分
第一名(或一等奖,最佳奖) +8分
第二名(或二等奖,优秀奖) +6分
第三名(或三等奖) +4分
第四~八名(或鼓励奖) +2分
4.获院级竞赛加分
第一名(或一等奖,最佳奖) +6分
第二名(或二等奖,优秀奖) +4分
第三名(或三等奖) +2分
第四~八名(或鼓励奖) +1分
5.团委刊物或系饱及以上报纸刊登文章、照片(限定一个最高加分为每班每学期最多加15分)
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 +6分/篇
在省市级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 +4分/篇
在校级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 +2分/篇
注:1.以上奖项必须有证明或复印件
2.以上竞赛加分均为相应项目加分,个人得分应除以参赛获奖同等奖项人数。竞赛获奖有另行通报表扬的,取相应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二、软项目
(一)思想政治:
1.党建工作情况:
1).本学年新入党的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大一新生班包括高中入党的党员) +8分/人
2).本学年被学院确立的建党考察对象 +4分/人
注:按支部写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可酌情加分
2.思想政治学习情况
1).组织、学习人真 +3分/次
2).形式多样效果好 +5分/次
注:以上两项不累计加分
3).学习氛围差,存在做政治学习以外的事 -3分/次
4).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习的支部予以处分及取消年度评优 -5分/人
5).旷课情况:2人扣一分
(二)工作计划和总结
1.能按照总体要求,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计划能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有较强针对性,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创新意识。
2.学期末认真即使总结本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要求具体、实际。能对以后的工作有指导作用。团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加分减分,分数范围(-5~5分)。
3.各部及各班每月要上交的计划总结,在下一个月的第一次团总支例会上交至团总支办公室。延误者须尽快补上。如当月的第二个团总支例会时仍未交清者,扣除该部门或该班级的量化考核分4分。
(三)每周例会
1.各部长及团支书缺席 -5分/次
2.各部长及团支书迟到 -2分/次
注:若有事可向主持会议者请假,无故迟到超过5分钟视为缺席,各部门例会参加人员必须有会议记录,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
(四)各部门活动及社会工作
1.活动部分请参加主办活动章程,承办活动由各部门组织,并交系里备案
2.社会工作情况(指参加团学会工作)
一类:系学生会主席,系团总支副书记 +3分/人
二类:系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秘书长,团总支秘书长 +2.5分/人
三类:系各部部长,各社团第一负责人 +2分/人
四类:系各部副部长,社团主要负责人 +1.5分/人
五类:系团总支各部门干事,系报各版编辑,社团其他负责人 +1分/次
注:1.社团干事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类干部
2.加分加个人最高类别分数为准,兼职类别不加分。
3.支部展开青年志愿者活动
1).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志愿者名单准确,活动资料齐全,即使上交,有证明 +3分/次
2).活动影响较大,获有关单位的好评,有证明 +5分/次
(五)文明班级考核的名词做为评选参考
系分团委每学期末,学年末将对各支部进行联评,评选先进支部并予以奖励,对于表现差的支部将提出批评,希望各支部认真学习该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使我院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共同开创我院分团委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各项自该考核办法下发日期起执行,希望各部及各支部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