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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成员考核制度
发布人: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1-06-17   访问次数: 370


为了加强分团委内部管理,完善机制,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使分团委工作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增强分团委内部成员的集体凝聚力,让分团委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并给予每位成员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评价,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分团委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式:平时监督+学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通过对他们的基本情况、社会工作及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进行评分,      具体各项内容见附表。

四.考核细则:

1.  考核共二十项,每项满分5分,除特殊说明项视情况评分。

2.  奖惩情况为附加考核项,每项奖励附加1分,每响惩罚扣1分。

3.  各部成员考核由部长、副部长评定,部长、副部长的考核由副书记、秘书处评定,副书记、秘书,由分团委书记、系部考核。

4.  学期考核中的部长前三名和成员的前五名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加3分,不与其他综合测评附加分冲突,两学期不累积加分。

5.  特殊说明:

学习成绩:每补考一科扣2分。

体育锻炼:每缺勤一次扣1分。

例会出席:分团委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扣1分,其它例会每缺席一次扣2分,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秘书处批准。

值班出勤:每缺勤一次扣2分。

附表:


得分

 

 

 

 

 

 

 

 

 

 

 

例会出席

值班

出勤

任务完成

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

工作方法

工作创意

工作成绩

调度能力

全局意识

 

得分

 

 

 

 

 

 

 

 

 

 

 

受过

何种

奖励或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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